2006年4月19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十二版:新岸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新婚”使他渴望新生
本报通讯员 黄知民

  当吕建炳与其妻小李从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手中接过鲜红的结婚证书时,百感交集的他热泪盈眶。这既有对妻子的内疚,更有对监狱民警和相关人员的感激。
  吕建炳是台州人,1993年因犯罪被投入省第四监狱改造。入狱之前他与李已未婚同居,并生有一对儿女。入狱后,随着儿女逐渐长大,未婚生子的各种后遗症和麻烦就接踵而至:孩子无法上户口、上学要付借读费、村里分不到承包地……一个个问题让身在监狱的吕建炳烦恼不已。
  无奈之下,吕建炳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向分监区指导员反映了自己的实际困难,谁知却引起了重视。经请示,监狱领导表示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此时的吕建炳心里既高兴又有些担心:警官会为罪犯积极办事吗?结婚登记部门的工作人员肯来吗?结婚登记的证明材料能顺利取到吗?一连串的问号在他心里七上八下。
  正当吕建炳焦急之时,指导员也在马不停蹄地忙碌着。他和监狱的有关部门一起,一次次地与吕建炳家乡的街道办事处、司法局和监狱所在地的民政部门进行联系、沟通。工夫不负有心人,监狱民警为服刑人员排忧解难的热情感动了所有的人。大家均表示愿意尽快促成此事。
  如今吕建炳终于踏上了结婚的红地毯。他家乡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对他感慨地说:“监狱民警真了不起,要不是他们的执着,你这事不会办得这么顺利。”吕建炳感激地表示,决心认真走好“新婚”后的每一步,争取早日新生。